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追授朱晓平等5名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追授朱晓平等5名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公安局:

  北京时间2010年1月13日,海地首都太子港发生里氏7.3级强烈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正在当地执行维和任务的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局长朱晓平、国际合作局副局长郭宝山、装备财务局调研员王树林、国际合作局维和警察工作处主任科员李晓明、警务保障局政府采购工作处副处长赵化宇同志不幸遇难、以身殉职。

  朱晓平等5名同志从警以来,始终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爱岗敬业,顽强拼搏,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将全部的青春和热血奉献给了公安事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他们积极投身国际维和工作,不怕牺牲、不辱使命,为维护世界和平的崇高事业不懈奋斗,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忠诚可靠、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纪律严明、无私奉献”的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他们不愧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国际维和事业的先锋,他们是全国200万公安民警的杰出代表,是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学习的榜样。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决定,追授朱晓平、郭宝山、王树林、李晓明、赵化宇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