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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南通君光影视传媒投资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南通君光影视传媒投资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文市函〔2010〕72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2009〕10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江苏省南通君光影视传媒投资有限公司符合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设立条件,同意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利用互联网经营音乐美术娱乐产品。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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