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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1·7”爆炸火灾事故的通报


  事故发生后,企业和地方消防部门调集460余名消防官兵、86台各类消防车辆迅速赶到现场,展开扑救。鉴于着火物料多为轻质烃类,扑救十分困难,现场抢险灭火指挥部决定,对4个着火区实行控制燃烧,同时对周边罐采取隔离冷却保护措施。大火直到9日19时才基本扑灭。事故造成企业员工6人当场死亡、6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316罐区8个立式储罐、2个球罐损毁,内部管廊系统损坏严重。

  三、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经初步分析,此次事故原因是:裂解碳四球罐(R202)内物料从出口管线弯头处发生泄漏并迅速扩大,泄漏的裂解碳四达到爆炸极限,遇点火源后发生空间爆炸,进而引起周边储罐泄漏、着火和爆炸。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分析中。这起事故造成现场作业人员伤亡严重,火灾持续时间长,社会影响重大,教训极为深刻。事故暴露出作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316罐区安全设防等级低,早期投用的储罐本质安全水平、自动化水平不高和应急管理薄弱等问题。

  四、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一)认真做好冬季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冬季是化工企业、特别是北方化工企业事故高发季节,化工企业要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的特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加强基层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操作工人对生产现场的巡回检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生产装置关键要害部位的安全监控,发现隐患和异常现象及时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切实加强生产装置防冻防凝工作。对防冻防凝的重点部位要落实责任,加大检查频率,确保保温伴热措施发挥应有功效,防止因冻裂、冻凝而引发泄漏、火灾爆炸事故。要严格切水操作,对需要切水的设备,要严格切水频次、严格切水流程和切水后的流程确认,防止因切水不及时发生冻凝和不按要求操作造成跑料、串料。中央化工企业和其他大型化工集团公司要加强对所属企业的督促检查,督促下属企业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力度、增加频次,强化对化工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化工企业全面落实冬季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特别是雨雪、严寒冰冻等恶劣气候下防范突发事故的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要求,加快化工装置本质安全化改造。化工企业要加大投入,采用先进科学手段,加快本质安全化改造,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水平。要对在役的老装置、老罐区开展一次彻底排查,超过设计年限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要坚决报废;能够继续使用的,要开展改造升级,使安全设施满足现行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特别是液态烃、液氯、液氨及剧毒化学品等重点储罐,应按照或参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的要求设置紧急切断阀、装备安全联锁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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