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殡葬系统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殡葬系统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民函〔20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09〕170号),切实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满足群众殡葬服务需求,保障清明节祭扫活动文明、安全、有序,树立殡葬行业良好形象,民政部决定在全国殡葬系统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殡葬服务在推动殡葬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殡葬服务是面向治丧群众的特殊服务,是推动殡葬改革的重要载体,是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同与支持,关系到殡葬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全国殡葬系统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是适应殡葬改革新形势、新任务,加强殡葬行风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工作核心理念的必然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改善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手段,优化服务环境,确保服务安全,提高服务水平。

  二、活动主题、时间和范围

  (一)活动主题:“优质服务、阳光殡葬”。旨在通过规范、文明、诚信、优质服务,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增加社会认同感和满意度。

  (二)活动时间:2010年3月15日至4月15日。民政部将于3月15日在京举行启动仪式,各地可在同一时间举行启动仪式。

  (三)活动范围:政府举办的殡葬馆、火葬场、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民办殡葬服务单位自愿参加。

  三、活动内容

  (一)以完善规章制度为基础,实现规范服务。各服务单位要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建议,全面分析殡葬服务现状,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切实强化整改措施,不断完善规章制度,狠抓落实,坚持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要认真执行咨询接待、接运消毒、悼念告别、遗体火化和骨灰寄存等操作规程,实行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确保接运、悼念、火化、骨灰零差错。要全面落实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六公开”制度,实行“阳光服务”。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环境和布局,增加便民设施,为规范服务创造条件。要提高安全意识,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安保措施,尤其要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集中祭扫的疏导和消防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