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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释放岭澳核电厂二号机组第七次换料大修后反应堆首次临界控制点的通知


  (三)承包商管理问题

  针对本次大修期间发生的2起颈部以上体表污染事件所暴露的问题,检查组要求DNMC加强对承包商的管理,提高承包商核安全文化水平。

  DNMC应认真落实以上核安全管理要求,并将相关报告在岭澳核电厂二号机组下一次换料大修前提交国家核安全局。

  附表一:
  检查组人员名单

姓 名

单     位

职务/职称

郝晓峰

环境保护部核安全司

处 长

韦 力

环境保护部核安全司

项目官员

朱志斌

环境保护部核安全司

项目官员

毛海耘

环境保护部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副处长

肖伟林

环境保护部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监督员

陈荣达

环境保护部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监督员

马凤金

环境保护部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监督员

周 红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工程师

肖 志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工程师

邱艳荣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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