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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无源植入性和动物源性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的通知

  ③ 对取材和加工处理等过程中产品可能感染病毒和/或传染性病原体的风险分析和相应的控制措施;
  ④ 对产品使用过程中人体可能由动物源性医疗器械感染病毒和/或传染性病原体的风险分析和相应的控制措施;
  ⑤ 对产品使用过程中人体可能因为接触动物源性材料而产生的免疫原性方面的风险分析和相应的控制措施。
  (3)注册产品标准
  作为产品的重要技术信息,所取材动物的种类和部位应在注册产品标准中予以明确。当产品的免疫原性风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生产过程控制时,应在注册产品标准中制定出产品免疫原性或相关性能的控制指标。这些控制指标可能是通过生物化学方法测定的免疫学指标,也可能是通过物理的或化学的方法测定的能够间接地反映产品免疫原性可得到有效控制的产品技术指标(例如残留细胞数量、杂蛋白含量等)。注册产品标准的编制说明中应给出制定这些具体指标及检测方法的科学依据以证明产品的免疫原性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围。
  (4)产品说明书
  出于对患者知情权的考虑,应在产品说明书中明示出产品取材于何种动物的何种组织。

  2.境外动物源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资料
  境外动物源性医疗器械应用于人体的风险同境内动物源性医疗器械一致,因此新增的技术内容可参照境内动物源性医疗器械,但鉴于不同原产国对于动物源性医疗器械的管理方式不同,导致相关技术资料的格式不尽相同,因此对技术资料的格式和编排顺序可以不遵循本指导原则,但对技术内容应全部涵盖,若有不适用的条款应逐条阐述不适用的理由及科学依据。
  (1)动物源安全性技术资料
  这一部分的资料可参照境内医疗器械产品技术报告和风险分析报告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① 使用动物源性材料的原因,对于所用动物源性材料可否用其他材料替代,以及动物源性材料与其他材料的比较分析;
  ② 对所取材动物的种类、地理来源、年龄、取材部位及取材部位的组织性质的具体描述;
  ③ 对饲养、取材和加工处理等过程中产品可能感染病毒和/或传染性病原体的风险分析和相应的控制措施(若附有国外官方或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性文件,应提交原件或公证件),以及对产品使用过程中人体可能由动物源性医疗器械感染病毒和/或传染性病原体的风险分析和相应的控制措施;
  注:该项内容可按照ISO 22442提供。
  ④ 对产品使用过程中人体可能因为接触动物源性材料而产生的免疫原性方面的风险分析和相应的控制措施,以及清除(或降低)动物源性材料免疫原性工艺过程的描述、质量控制指标与验证性实验数据或相关资料;
  ⑤ 对生产过程中灭活和去除病毒和/或传染性病原体工艺过程的描述及有效性验证数据或相关资料(具体内容可参见本章第(二)节);
  ⑥ 制造商对保存每一批动物可追溯性文件(该文件中至少应包括:该产品所用动物的地理来源、取材部位、动物的可追溯性标识、动物饲养、检疫、屠宰及加工方面的情况)的承诺。
  注:这里提到的批是指在同一环境中饲养、检疫、屠宰或加工的一组动物。
  (2)注册产品标准
  在注册产品标准中应明确所取材动物的种类和部位。必要时,在注册产品标准中应制定出产品免疫原性或相关性能的控制指标,并在标准编制说明中给出这些具体指标及检测方法制定的科学依据。
  (3)产品说明书
  出于对患者知情权的考虑,应在产品说明书中明示出产品取材于何种动物的何种组织。

  (二)病毒灭活有效性验证资料
  为了提高动物源性医疗器械的安全性,生产过程中需有特定的灭活和去除病毒和/或传染性病原体工艺。因此,在境内和境外动物源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资料中需增加对生产过程中灭活和去除病毒和/或传染性病原体工艺过程的描述及有效性验证数据或相关资料。
  对这些工艺的去除/灭活病毒有效性的验证,应至少遵循以下原则:

  1.指示病毒的选择
  首先,需要选择与生产过程中采用的原材料可能含有病毒种类的相关病毒,不能用相关病毒的,要选择与其理化性质尽可能相似的指示病毒;第二,所选择的病毒理化性质应有代表性(病毒大小、核酸类型以及有无包膜),其中至少应包括一种对物理和/或化学处理有明显抗性的病毒;第三,指示病毒滴度需要尽可能高(病毒滴度一般需≥106/mL)。
  表1列举了已用于病毒清除研究的病毒。这些病毒根据生产工艺研究情况,对物理和/或化学处理具有不同的耐受性。病毒的耐受性与特定的处理方式有关,只有在了解病毒生物特性和生产工艺特定情况下才能使用这些病毒,而且实际结果会随着处理情况的变化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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