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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试行)》的通知


  五、流动性状况(Liquidity)
  (一)定量指标(60分)
  1.流动性比例(30%)
  35%以上:100分
  30%至35%:90分至100分
  25%至30%:60分至90分
  10%至25%:0分至60分
  10%以下:0分
  2.核心负债依存度(25%)
  75%以上:100分
  60%至75%:90分至100分
  45%至60%:75分至90分
  20%至45%:0分至75分
  20%以下:0分
  3.流动性缺口率(15%)
  0以上:100分
  -10%至0:90分至100分
  -15%至-10%:75分至90分
  -25%至-15%:0分至75分
  -25%以下:0分
  4.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15%)
  5%以上:100分
  4%至5%:90分至100分
  2%至4%:75分至90分
  0至2%:0分至75分
  0以下:0分
  5.(人民币、外币合并)存贷款比例(15%)
  60%以下:100分
  75%至60%:60分至100分
  85%至75%:45分至60分
  95%至85%:0分至45分
  95%以上:0分
  (二)定性因素(40分)
  1.资金来源的构成、变化趋势和稳定性(5分)
  (1)是否以储蓄存款和企业活期存款等比较稳定的存款作为其主要资金来源,而不是依赖存款大户、发行大额存单和从货币市场拆入短期资金等不稳定的资金来源。(3分)
  (2)存款余额是否始终保持上升趋势,并没有出现大的波动。(2分)
  评分原则:存款波动较大的银行,得分应低于3分。
  2.资产负债管理政策和资金头寸的调配情况(5分)
  主要分析银行流动性状况,银行资产与负债的期限是否匹配,银行资产负债管理政策是否合理。
  (1)资产负债的期限是否匹配。(2分)
  (2)是否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资产负债管理政策,以确保维持适当的优质流动资产组合用于应付紧急情况的需要。(2分)
  (3)是否有适当的债务组合及与主要资金提供者建立了稳健持久的关系,以维持分散及稳定的资金来源。对大额资金提供者是否有持续的稳定性评估制度。是否确定了融资集中程度的触发比率。(1分)
  3.流动性的管理情况(20分)
  主要考察银行是否建立稳定的流动性管理体系,较好地控制了流动性风险。
  (1)是否设立流动性管理部门,专门负责银行的流动性管理。(4分)
  (2)对流动性需求的预测:银行是否利用各种技术方法对银行的流动性需求进行准确地测算。(4分)
  (3)流动性管理政策:银行是否在预测需求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流动性管理政策,设计多种方案(包括主动负债、转换资产、出售资产等),从中选择最优流动性管理方案。判断银行在流动性管理方面有无综合调控能力。(4分)
  (4)日常管理:是否有明确的流动性管理的职责,包括流动性管理的权限、职责与汇报制度等;是否建立流动性的监测、预警机制;是否制定流动性应急预案,以确保在出现危机的情况下有足够的流动性资产应付风险。该预案是否至少每年更新一次。(4分)
  (5)是否对流动性管理情况定期进行独立的检查,以确保流动性管理策略和程序是稳健、准确和合理的。(4分)
  4.以主动负债形式满足流动性需求的能力(5分)
  主要考察银行在流动性不足时从外部获得资金的能力,重点分析银行通过同业拆入、证券回购、向中央银行再贷款、再贴现、从国际金融市场借入资金等方式满足流动性需求的能力。分析银行同业拆借业务状况,同业拆借利率水平;分析银行在证券回购市场交易状况,证券回购业务的资金规模、收益状况,证券资产构成及其变现能力等。
  5.管理层有效识别、监测和调控银行头寸的能力(5分)
  (1)管理层是否能够及时获得关于银行头寸状况的信息,对银行的头寸状况是否有清楚的认识。(2分)
  (2)管理层是否对银行资金需求变动情况进行分析并及时做出决策。(3分)

  六、市场风险状况(Sensitivity to Market Risk)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存在于银行的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
  (一)定量指标(60分)
  1.利率风险敏感度(50%)
  5%以下:100分
  15%至5%:75分至100分
  100%至15%:0分至75分
  100%以上:0分
  注:此项指标以“利率风险敏感度”的绝对值进行衡量。
  2.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50%)
  5%以下:100分
  20%至5%:75分至100分
  100%至20%:0分至75分
  100%以上:0分
  (二)定性因素(40分)
  1.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监控(10分)
  (1)董事会是否承担对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是否负责审批市场风险管理的战略、政策和程序,确定银行可以承受的市场风险水平;是否督促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并定期获得关于市场风险性质和水平的报告,监控和评价市场风险管理的全面性、有效性以及高级管理层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2分)
  (2)高级管理层是否负责制定、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以及具体的操作规程,是否及时了解市场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并确保银行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以及恰当的组织结构、管理信息系统和技术水平来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2分)
  (3)监事会是否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1分)
  (4)是否指定专门的部门负责市场风险管理工作,该部门的职责是否明确,是否与承担风险的业务经营部门保持相对独立,并且具备履行市场风险管理职责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资源。(1分)
  (5)负责市场风险管理部门是否认真履行银监会《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规定的各项职能。(2分)
  (6)负责市场风险管理的人员是否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充分了解本行与市场风险有关的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以及相应的风险识别、计量、控制方法和技术。(1分)
  (7)承担市场风险的业务经营部门是否充分了解并在业务决策中充分考虑所从事业务所包含的各类市场风险,是否为这些风险所带来的损失承担责任。(1分)
  2.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10分)
  (1)是否制定了适用于整个银行机构的、正式文本化的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这些政策和程序是否与银行的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特征相适应,是否与其总体业务发展战略、管理能力、资本实力和能够承担的总体风险水平相一致,是否在并表基础上应用,是否符合银监会关于市场风险管理的有关要求。(2分)
  (2)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是否涵盖银监会《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规定的各项内容。(3分)
  (3)是否针对不同类别的市场风险(如利率风险)和不同业务种类(如衍生产品交易)的市场风险制定更详细和有针对性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并保持相互之间的一致性;商业银行是否根据本行市场风险状况和外部市场的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2分)
  (4)在开展新产品和开展新业务之前是否充分识别和评估其中包含的市场风险,是否建立相应的内部审批、操作和风险管理程序,并获得董事会或其授权的专门委员会/部门的批准。(3分)
  3.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13分)
  (1)是否根据本行的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对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不同类别的市场风险选择适当的、普遍接受的计量方法,基于合理的假设前提和参数,计量承担的所有市场风险。(2分)
  (2)是否对市场风险计量系统的假设前提和参数定期进行评估,制定修改假设前提和参数的内部程序,以确保假设前提、参数、数据来源和计量程序的合理性和准确性。(1分)
  (3)是否对交易账户头寸按市值每日至少重估一次价值。市值重估的具体做法是否符合银监会《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的相关规定。(1分)
  (4)是否定期实施事后检验,将市场风险计量方法或模型的估算结果与实际结果进行比较,并以此为依据对市场风险计量方法或模型进行调整和改进。(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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