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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通知
(国知发管字[2009]2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委《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若干政策》(发改企业〔2007〕2797号),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快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较强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促进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创新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联合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将工程作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促进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的重要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联系方式: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企业管理处

  联系人:刘楠娟 彭茂祥

  联系电话:010-62083113 62086560

  传  真:010-62020895

  电子邮件:gzj2005@126.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创新服务处

  联系人:王 悦 韦向群

  联系电话:010-68205319 68205322

  传  真:010-68205319

  电子邮件:cxfwc@sme.gov.cn

  附件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方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我国中小企业的总体发展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很大差距,特别是一些企业长期以来主要依靠低价竞争,缺乏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技术,缺乏品牌竞争优势,受到资源环境约束越来越大。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着新的更大的挑战,尤其是国际金融危机以来,问题更趋凸显。中小企业亟需走创新发展之路,亟需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亟需实现发展路径的战略转型。
  为全面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和水平,加快培育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企业,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以下简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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