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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建立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与发展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关于建立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与发展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国粮办财〔2009〕2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我国全面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以来,国有粮食企业经过改革和发展,历史包袱基本解除,布局和结构得到优化,经营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继续在粮食购销和宏观调控中发挥主渠道作用。同时,随着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和粮食市场的变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既面临新的挑战,又面临新的机遇。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指导,及时掌握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动态和有关情况,完善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影响力和控制力,推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在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的重要作用,我局决定建立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与发展联系点制度,并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首批选择了50个国有粮食企业作为重点联系企业(见附件1)。我局将加强与这些国有粮食企业的联系,对企业改革和发展中涌现出来的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对企业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认真开展专题研究,及时加强指导。同时,重点联系的国有粮食企业要及时报送深化改革和加强经营管理等有关动态情况(见附件2)。

  请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配合我局共同做好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与发展联系点的联系和指导工作,督促其及时向我局报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有关动态信息。请各重点联系国有粮食企业于2010年1月20日前,将本企业负责人及其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邮编、经营业务等有关情况报送我局(财务司)。

  联系人:肖春阳 许 晶

  电 话:010-63906801  传 真:010-63906848

  电子邮箱:lsjzhc@chinagrain.gov.cn

  附件:1.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与发展联系点名单
  2.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与发展联系点基本情况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与发展联系点名单

  北京市
  1.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
  2.天津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省
  3.河北柏粮集团
  4.辛集市禾壮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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