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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关于印发《中国科协论坛项目管理及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六条 参会人员采取首席科学家邀请与自愿报名相结合的形式。自愿报名者须提供相关学术观点摘要并征得首席科学家同意后方可参会。论坛注重学科交叉,吸纳相关专业领域学者参会。
  第七条 每期论坛规模一般为20人左右,会期一般为1-2天。
  第八条 论坛采取开放式活动,在不涉及安全保密的主题活动中邀请新闻媒体及有关人员旁听。
  第九条 论坛不设主席台,采取圆桌会议或其它合适的形式。
  第十条 论坛采用主题报告与交流互动相结合、专家讨论与学者旁听相结合等多种交流形式。
  第十一条 每个主题发言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0分钟,主题发言之后应有充分的集中讨论时间。
  第十二条 每期论坛完成后,由首席科学家牵头写出相关的学术备忘录,由中国科协视情报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

第三章 申报及审批

  第十三条 本项目根据“公开申请,专家评审,择优资助,追踪问效”的原则确定。
  第十四条 项目申报以全国学会、地方科协为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均可申报,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申报单位请认真填写中国科协《学术交流平台项目申报书》,并附领衔科学家简介和拟邀请与会专家名单及学科专业。《学术交流平台项目申报书》可于中国科协网页(http://www.cast.org.cn)“首页→机关部门→学会学术部→下载中心”下载。
  第十五条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将于每年第四季度发布本项目申报通知,集中受理第二年的申报,并组织专家评审。每次评审结果由学会学术部上报中国科协书记处领导审定后,在中国科协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正式通知申报单位开展相关筹备工作。
  第十六条 入选论坛的申报单位接到通知后,须于30天内与学会学术部签订《学术交流活动平台项目合同书》,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第四章 组织工作分工

  第十七条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负责论坛项目的总体筹划、主题确定、项目评审、组织协调和追踪问效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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