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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关于印发《中国科协论坛项目管理及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关于印发《中国科协论坛项目管理及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科协学函〔2009〕203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办公室(秘书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副省级城市科协学会部,新疆建设兵团科协学会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中国科协论坛项目的管理工作,促进学术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依据《中国科协学术交流活动平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中国科协论坛项目管理及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 件: 《中国科协论坛项目管理及实施办法(试行)》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中国科协论坛项目管理及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科协论坛项目管理工作(以下简称本项目),根据《中国科协学术交流活动平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项目旨在通过组织对高端前沿科学技术问题的学术交流,促进自主创新,推动学科的交叉和融合,促进科学发展和技术创新;提升学术交流层次,优化学术交流格局,营造和谐学术环境。
  第三条 中国科协论坛(以下简称论坛)强调主题前沿化、人员高端化和规模小型化。
  (一)主题前沿化:论坛瞄准科学发展前沿,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就引领未来科技发展的关键科学问题、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技术问题、重大工程技术中的核心科学问题进行研讨。
  (二)人员高端化:参会人员应为自然学科领域、部分相关社科领域和国外相关领域的一线主流科学家和专家学者。
  (三)规模小型化:为便于深入研讨和交流,论坛定位为小型会议,控制会议规模人数。
  第四条 本项目由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统一组织协调,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国学会)、地方科协和相关高校、科研机构等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组织形式

  第五条 论坛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每期由1-3名科学家领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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