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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两节”及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三、突出重点,开展专项行动

  要重点针对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大力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一要继续加大公路治超力度,加强对公路及其安全设施的检查,重点检查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及长下坡路段的安全设施。将列为危桥的桥梁、隧道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正在进行改造的要加快施工进度,未进行改造的要加大监测频度。二要继续大力开展危险品运输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从事危险品运输的企业、车船和人员的全面检查,坚决打击违法从事危险品运输行为。特别要把“两节”及春运期间烟花爆竹运输作为重中之重,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危险品运输安全。三要把客运作为“两节”及春运期间安全保障的重点,切实加强对客运车站、码头、渡口等重点区域和客运车辆、客滚船、渡轮等重点运输工具的隐患排查,排除事故隐患。特别要做好农村客运的安全生产工作。四要加强重点水域船舶污染监视工作,严厉打击船舶违法排污行为,深入开展港航消防安全大检查,完成港口设施保安年度核验工作。

  四、强化监管,组织安全检查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具有安全监管职能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两节”及春运期间抓安全、促生产、保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周密部署,积极推进。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赴基层,赴企业,赴一线,重点检查安全保障方案制定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预防预控措施部署情况和应急值守情况,同时要督促交通运输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工作。部将结合春运交通运输保障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加强值守,及时报送信息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直属单位、交通运输行业中央企业要切实加强“两节”及春运期间的值班工作,主管领导要亲自带班,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要加强“两节”及春运期间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时,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高效处理,决不允许出现谎报、瞒报、漏报、迟报现象。一旦发生此类现象,要严肃追究责任。相关抢险救助单位要增加一线值班待命力量,一旦发生险情,要迅速实施有效抢险救助。

  请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本部门、本单位“两节”及春运期间安全保障方案报部安委会办公室(电话:010-65292125,传真:010-65292124,电子信箱:pengfp@mo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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