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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9年第116号--关于《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9年第116号)


关于《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

  根据《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2号),现将《进出境动物指定隔离场使用申请表》等配套文件予以公布。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
  进出境动物指定隔离检疫场使用申请表

  一、申请单位

名称:

本表所填内容真实。保证严格遵守进境动物隔离检疫的有关规定,特此声明。

法人签字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

邮编:

法人代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二、隔离检疫场基本情况

名称:

法人:

地址:

容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本隔离检疫场上批动物隔离检疫情况

动物名称:

输出(入)国家或地区:

数量:

隔离起止时间:

使用单位:


  三、申请隔离检疫的动物情况

名称:

品种:

数量:

产地:

进(出)境时间:

进(出)境口岸:

目的地:

用途:

运输路线及方式:


  四、审批意见(以下由审批机关填写)

初审意见: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经办:   审核:    签发:

经办日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印制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
  进出境动物指定隔离检疫场使用证

  编号:

申请单位

名称:                     法人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隔离检疫场

名称:                     法人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动物

品种:      数量:      产地:      用途:

进(出)口岸:           目的地:

进(出)运输路线:

   

签发:

 年  月  日

备注: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印制

  附件3
  进境大中动物指定隔离场基本要求

  牛、羊指定隔离场应当符合《进境牛羊隔离场建设的要求(SN/T1491-2004)》标准;猪指定隔离场应当符合《进境种猪临时隔离场建设规范(SN/T2032-2007)》;马、驴等其它大中动物指定隔离场参照牛、羊指定隔离场标准执行。

  附件4:
  进境小动物指定隔离检疫场基本要求

  一、具有完善的动物饲养、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
  二、配备兽医专业技术人员。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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