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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家电下乡产品严把认证质量、加强执法监管的通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家电下乡产品严把认证质量、加强执法监管的通知
(国认证函[2009]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副省级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机构、实验室:
  家电下乡作为我国现阶段扩大内需的一项实质性举措,对改善民生、拉动消费带动生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重要作用,目前相关工作正在逐步完善并将全面实施。
  近年来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不断强化,家用电器产品质量显著提升,但是仍存在有部分生产企业擅自变更关键零部件、出厂产品货证不符等现象。我国农村家庭供电系统基础薄弱、漏电保护装置缺乏规范安装,用电环境的安全隐患较多,农村消费者用电安全意识不强,不合格家电产品进入农村家庭后,极有可能会导致大量的用电事故并带来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保证家电下乡中标产品质量、确保农村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家电下乡政策取得实效,现提出相关工作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各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应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跟踪了解家电下乡相关政策要求。
  二、各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应严格控制认证、检测质量,对列入家电下乡目录的产品进行拉网式排查,加大工厂检查及获证后监督检查力度,采取飞行检查、市场随机抽样等跟踪调查方式,确保进入农村市场的家电产品安全可靠、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适用标准要求。
  三、对不能持续符合强制性认证要求的生产企业/产品,认证机构应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报送我委及各地认证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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