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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孟凡利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孟凡利基金行业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8]1430号)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审核孟凡利同志董事长任职资格的报告》(泰信基金发[2008]97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孟凡利(身份证号码:370105196508043334)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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