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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项目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验收结果合格以上的,由农业部颁发验收合格证书(附表4);对不合格的,不予通过验收,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项目验收情况与下一年度项目安排挂钩。

  附表1
  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验收申请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起止时间:

项目验收时间、形式、地点:

项目完成情况简述(500字,可另附页):

提供验收材料目录(可另附页):

推荐验收委员会成员名单(推荐2-3人,注明每个成员的单位、职称职务、年龄):

申请验收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组织验收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表2
  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实施情况报表(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电话:

 

 

 

 

 

 

 

示范县名称或个数

项目点建设规模

培训宣传

投入机具

资金投入

实施效益

建育秧示范点

机插面积

机收面积

涉及农户

技术培训班

机具演示会

印发宣传材料

媒体宣传

培训人数(人次)

插秧机

其中新增插秧机

收获机械

小计

地方配套

农民自筹

节本增效合计

增产

节本

个

亩

亩

户

次

次

份

次

技术人员

农民

台

台

台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kg/亩

元/亩

一、部级示范县(逐个填写)

 

 

 

 

 

 

 

 

 

 

 

 

 

 

 

 

 

 

 

 

 

 

 

 

 

 

 

 

 

 

 

 

 

 

 

 

 

 

 

 

 

 

 

 

 

 

 

 

 

 

 

 

 

 

 

 

 

 

 

 

 

 

 

 

 

 

 

 

 

 

 

 

 

 

 

 

 

 

 

 

 

 

 

 

 

 

 

 

 

 

 

 

 

 

 

 

 

 

 

 

 

 

 

 

 

 

 

 

 

 

 

 

 

 

 

 

 

 

 

部级小计

 

 

 

 

 

 

 

 

 

 

 

 

 

 

 

 

 

 

 

二、省级示范县(点)小计(共  个)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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