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共青团中央关于追授陈华文同志“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的决定

共青团中央关于追授陈华文同志“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的决定
(中青发[2003]35号 2003年12月9日)


  陈华文,男,25岁,生前系上海公安消防总队特勤大队金桥中队二级士官。2003年9月18日上午,上海东运船舶公司一艘在建船舶失火,陈华文在火场连续奋战三个多小时,三次深入船舱深处侦察、灭火,最后不幸壮烈牺牲。为表彰陈华文同志的崇高精神和英雄事迹,共青团中央决定,追授陈华文同志“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陈华文同志是党哺育下成长起来的新时期青年的优秀代表。他忠实履行职责,在生与死的考验面前,无私无畏,不怕牺牲,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表现出高度的政治觉悟和英勇无畏的革命英雄主义气概。他平时严格要求自己,练就了过硬的本领和顽强的作风,入伍六年,四次荣获嘉奖,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用短暂的生命谱写了壮丽的青春篇章,他的英雄事迹集中体现了当代团员青年崇高的精神境界和良好的道德风貌。陈华文同志用鲜血和生命忠实实践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全国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的榜样。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