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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关于命名表彰“抗震救灾先进团组织”和“抗震救灾优秀团员、团干部”的决定

共青团中央关于命名表彰“抗震救灾先进团组织”和“抗震救灾优秀团员、团干部”的决定
(2008年7月14日 中青发[2008]21号)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全国各级团组织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团中央的统一部署,迅速有效地动员和组织团员青年以多种方式支援抗震救灾工作,充分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抗震救灾一线的共青团员和团干部临危不惧、冲锋在前,各地共青团员和团干部情系灾区、无私奉献,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用实际行动展示了新时期共青团员和团干部的良好形象。

  为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大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在安置受灾群众和恢复重建阶段作出新的贡献,共青团中央决定,授予北京市卫生局团委等76个团组织“抗震救灾先进团组织”称号,授予熊述娟等49名共青团员“抗震救灾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授予燕楠等41名共青团干部“抗震救灾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此次受表彰的先进团组织和优秀团员团干部,是抗震救灾众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的优秀代表。他们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在关键时刻行动迅速、组织有力,在危难之际冲锋在前、奋不顾身,在紧急关头不畏艰险、连续作战,在抢救人民生命财产、救治和辅助救治受灾群众、开展各类志愿服务、组建青年突击队、募集救灾资金物资、开展灾后重建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各级团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集中展现了广大团员团干部的奉献精神和优良作风。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国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的先进思想和模范事迹,大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夺取抗震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附件:1.“抗震救灾先进团组织”名单
  2.“抗震救灾优秀共青团员”名单
  3.“抗震救灾优秀共青团干部”名单

  附件1:

“抗震救灾先进团组织”名单
(7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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