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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团要讯》和《工作交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团要讯》和《工作交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中青办发[2008]25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为加强全团工作部署和交流,团中央办公厅对原有工作简报《全团要讯》的编辑内容和报送范围作了一定调整,并新增加了一份工作简报《工作交流》。现就简报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团要讯》的主要内容和报送范围

  《全团要讯》的主要内容为:(1)省部级党政领导关于加强青年工作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导意见。(2)团中央重要工作决策、部署和进展情况。报送发放范围为:党中央有关领导,中办,国办;团中央书记处各同志,中央有关部委,省级党委分管领导;团中央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省级团委书记。

  二、《工作交流》的主要内容和报送范围

  《工作交流》的主要内容为:(1)各地开展的对全团具有示范意义的工作。(2)对目前共青团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的思考及应对办法。(3)贯彻落实团中央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的具体措施。报送发放范围为:团中央书记处各同志;团中央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省级团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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