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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公告2008年第34号--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行政许可决定的补充公告

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行政许可决定的补充公告
(水利部公告2008年第34号)


  2008年9月23日至29日,我部在公示2008年度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评审结果期间,相继收到一些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复核申请和对2个监理单位的举报。经我部会同有关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复核,确认部分申请复核单位的申诉理由成立;我部会同有关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被举报单位符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9号)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
  依据有关规定,我部现补充作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行政许可决定;同意湖北路达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取得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资质;同意内蒙古天美生态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毫州市宏源水利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利辛县江河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取得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资质;同意内蒙古兴融生态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取得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资质。
  现予以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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