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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关于发布上证行业指数系列的公告


  二、指数的基期和基点

  上证行业指数以2003年12月31日为基日,基点为1000点。

  三、指数选样

  ● 样本空间:上证行业指数样本空间由剔除下列股票后的所有上海A股股票组成:

  ■ 上市时间不足一个季度的股票,除非该股票日均总市值排在沪市前18位;

  ■ 暂停上市股票;

  ■ 经营状况异常或最近财务报告严重亏损的股票;

  ■ 股价波动较大、市场表现明显受到操纵的股票;

  ■ 其它经专家委员会认定的应该剔除的股票。

  ● 选样方法

  ■ 对样本空间股票分别按照最近一年(新股为上市以来)的日均成交金额、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成交金额排名后15%的股票,并剔除累计市值占比达到98%以后的股票。

  ■ 对剩余股票数量在30只(含)以内的行业,将行业内全部股票纳入相应行业指数。

  ■ 对剩余股票数量超过30只的行业,将剩余股票在行业内按照总市值排序,依次选取排名靠前的进入指数,直至进入指数的股票累计市值占比达到80%或数量达到50只,若进入指数的股票数量少于30只,则按照总市值排名增加至30只。

  四、指数计算与修正

  1、计算公式:上证行业指数采用派许加权方法,按照样本股的调整股本数为权数加权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样本股的调整市值/基期 ×1000,

  其中,调整市值 = ∑(股价×调整股本数×权重上限因子)。调整股本数为采用分级靠档的方法对样本股股本进行调整后的股本。

  2、权重限制:在上证行业指数计算中,若样本数量超过10只(含10只),则对单个样本设15%的权重上限限制,若样本量在10只以下,则不设权重限制。

  3、指数修正:同上证180指数。

  五、样本调整

  上证行业指数依据样本稳定性和动态跟踪相结合的原则,每半年审核一成份股,并根据审核结果调整指数成份股。在成份公司有特殊事件发生,以至影响指数的代表性和可投资性时,将对上证行业指数成份股做出必要的调整。

  六、权重上限因子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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