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01年记账式(十五期)国债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01年记账式(十五期)国债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01年记账式(十五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08年12月18日到期。为做好本期国债的到期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115”,证券简称为“国债0115”),是2001年12月发行的7年期记账式国债,票面利率3.00%。本次到期兑付,每百元面值国债可获得的本息额为103元。

  二、本所从12月4日起停办本期国债的转托管及调账业务。

  三、本期国债到期兑付债权登记日为12月15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国债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兑付款项的权利。12月16日本期国债摘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