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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王东峰副局长在全国工商系统对口支援青海藏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总局将继续加大对青海藏区工商工作支持力度,在今后分配基层专项补助资金时对青海省工商局给予倾斜,尤其在今年自然灾害频发、基层专项补助资金按比例切块用于支援地震灾区的特殊情况下,总局仍将保持对青海藏区补助金额的现有水平。总局信息中心对青海藏区在信息化建设上给予了100万元的资金支持。总局办公厅、人教司、企业局、外资局、消保局、市场司、个体司、商标局、信息中心、行政学院、中个协等单位也都结合各自职责和业务范围,在政策支持、业务指导、办案补助、干部培训、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研究了一系列措施,积极支援青海藏区。
  全国工商系统对口支援青海藏区工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我们要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的有关部署,按照努力做到“四个统一”和“四化”建设的要求,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扎实有效地做好对口支援青海藏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下面,我代表总局党组讲几点意见: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努力促进青海藏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要充分发挥工商系统的职能作用,把促进青海藏区发展作为履行工商机关职责和支持藏区的重要任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藏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一是充分发挥企业注册登记职能,大力支持青海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要进一步放宽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市场准入条件,促进藏区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和企业集团登记条件,鼓励企业拓宽经营范围和组建企业集团。各支援方工商局要积极宣传青海藏区投资兴办企业的政策,鼓励辖区内经营者到青海特别是青海藏区投资创办各类市场主体。二是积极开展商标兴农兴牧活动,推进青海藏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总局有关单位要加快对青海藏区地理标志注册申请的审查速度,指导有条件的农牧区申报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各支援方工商局要积极协调当地农产品产销大户以及农产品协会,支持青海藏区发展农牧产品经纪人,拓展市场。三是积极促进青海经贸交流和扩大再就业活动的开展。总局将继续参与和支持青海办好“青洽会”;各支援方工商局要组织东部地区私营企业到藏区进行商务考察和经贸洽谈活动,引导东部地区私营企业投资藏区,在藏区创业,扩大藏区商贸交流;要积极支持青海藏区举办大中专毕业生及社会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供需洽谈会,做好牵线搭桥工作,帮助青海藏区向省外输送劳动力。四是支持青海藏区工商机关强化市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护青海藏区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总局各有关司局要结合各自职能,加强指导,及时向藏区工商部门传送全国工商系统其他地方的好做法、新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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