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2008年9月5日 教体艺〔200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13号)的规定,我部决定举办全国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艺术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本届艺术展演活动举办期间,适逢新中国成立60周年。各地要以国庆60周年为契机,围绕展演活动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对中小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展示我国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

  各地展演活动要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为指导,坚持以育人为宗旨,以学校为基础,重在普及,要广泛动员和组织广大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到本届展演活动中来,让更多的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各地中小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符合本校实际和特点的活动方案,组织丰富多彩、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的艺术活动,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生动活泼的校园文化特质,努力提高本届展演活动的质量和水平,使广大教师和学生参加展演活动的过程成为受教育的过程。

  各地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组织工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具体责任人,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要落实本届展演活动的专项经费,为活动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确保展演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现将《全国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集中展示将于2010年寒假期间在上海市举行。

  本届艺术展演活动期间将举办全国第三届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通知另文下发。

  全国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