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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吉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吉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农办医[2008]40号)


  你局《关于呈报吉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吉牧计文[2008]3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4510号。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2152.57平方米,培训中心422.26平方米,疫情档案及网络分析室151.59平方米,档案资料及办公室1698.49平方米,其他辅助用房1160.81平方米。购置仪器设备268台(套)(详见附件1、2)。

  三、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为2077.8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1437.53万元,仪器设备购置332.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28.19万元,预备费79.92万元(详见附件1、2)。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150万元,地方配套927.82万元。

  四、有关要求

  (一)完善PCR实验室工艺设计,应设置核酸提取区、扩增区、结果观察区3个区域,且有一定负压要求。

  (二)完善病毒室、细菌室、血清室、细胞培养室的空调室内风口设计,居中设计影响二级生物安全柜的气流稳定性。

  (三)地下供热泵房和疫控物资库应增设机械通风系统。

  (四)根据《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04),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除生物安全柜自带高效过滤器外,其他排风系统无需设置高效过滤器。

  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进一步优化初步设计,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并严格按照我部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施工单位的选择、仪器设备的采购,请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1.吉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略)

  2.吉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仪器设备核定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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