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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民用爆破器材出厂价格的通知(2008)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民用爆破器材出厂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8]20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考虑到今年以来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所需能源、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企业生产出现全面亏损的情况,为促进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稳定发展,决定适当调整民用爆破器材出厂价格,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当提高民用爆破器材出厂基准价格。调整后的各品种出厂基准价格见附表。
  二、扩大民用爆破器材出厂指导价格允许浮动幅度。民用爆破器材出厂指导价格允许浮动幅度由现行下浮5%、上浮10%,扩大为上下15%。企业可根据国家规定的出厂基准价格,在允许的浮动幅度内自主定价。
  三、各生产企业供地震灾区救灾和重建使用的民用爆破器材价格不得上浮。
  四、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出厂价格以及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流通费率标准。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民用爆破器材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出现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切实维护民用爆破器材市场正常的价格秩席。
  五、本通知自2008年8月20日起执行。

  附:民用爆破器材产品出厂基准价格目录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附:
  民用爆破器材产品出厂基准价格目录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出厂基准价格

备注

一、炸药

  

 

 

1号露天铵梯炸药

每卷100-200克

4400

 

每包1-9公斤

4010

 

每包10-40公斤

3730

 

2号露天铵梯炸药

每卷100-200克

4160

 

每包1-9公斤

3770

 

每包10-40公斤

3560

 

2号抗水露天铵梯炸药

每卷100-200克

4260

 

每包1-9公斤

3800

 

每包10-40公斤

3550

 

3号露天铵梯炸药

每卷100-200克

4090

 

每包1-9公斤

3650

 

每包10-40公斤

3390

 

2号岩石铵梯炸药

每卷100-200克

4610

 

每包1-9公斤

4150

 

每包10-40公斤

3940

 

2号抗水岩石铵梯炸药

每卷100-200克

4700

 

每包1-9公斤

4290

 

每包10-40公斤

3990

 

新2号岩石铵梯炸药

每卷100-200克

4570

 

每包1-9公斤

4160

 

每包10-40公斤

3860

 

新3号岩石铵梯炸药

每卷100-200克

4810

 

每包1-9公斤

4380

 

每包10-40公斤

4110

 

新4号岩石铵梯炸药

每卷100-200克

4580

*

每包1-9公斤

4290

*

每包10-40公斤

4150

*

4号抗水岩石铵梯炸药

每卷100-200克

5000

 

每包1-9公斤

4570

 

每包10-40公斤

4350

 

2号煤矿许用铵梯炸药

每卷100-200克

4500

 

3号煤矿许用铵梯炸药

每卷100-200克

4550

 

3号煤矿许用铵梯炸药

每卷100-200克

4420

 

3号抗水煤矿许用铵梯

每卷100-200克

4470

 

3级被筒煤矿许用铵梯

每卷100-200克

4890

 

粘性炸药

 

4640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出厂基准价格

备注

胶质炸药

普通,含甘油40%

8090

 

耐冻,含甘油40%

8390

 

1号∽3号铵油炸药

每卷100-200克

3810

 

每包1-9公斤

3340

 

每包10-40公斤

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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