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监管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四函〔2008〕2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若干重要问题调研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2008〕113号)要求,为进一步摸清冶金、有色行业基本情况,全面调查了解全国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现状,总结分析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工作的经验、做法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完善工作思路,提出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监管对策和建议,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决定开展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监管情况调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1.冶金、有色金属企业总数、规模及分布情况。
2.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监管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
3.近年来,有关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监管方面文件印发情况。
4.冶金、有色行业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5.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体会。
6.近年来,冶金、有色行业发生事故情况。
7.组织冶金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
8.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
9.对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二)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1.调查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的规模、经济总量、装备水平、从业人数、人员素质,有色金属的主要种类、主要的冶炼工艺等情况。
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
3.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种安全规章制度情况。
4.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强化现场管理等情况。
5.生产工艺环节安全生产情况,包括:
(1)生产工艺、设备选型、水、油、汽等系统配置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落实控制重大危险源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措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