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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赠送《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化解政策问答手册》有关事宜的函

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赠送《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化解政策问答手册》
有关事宜的函
(国农改办函[2008]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部农垦局、国家林业局计资司:

  清理化解农村“普九”债务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可以借鉴,各试点省份和非试点省份都迫切需要加强经验推广和督促指导。为帮助地方和有关部门更好地掌握化债政策,熟悉化债业务,总结化债经验,减少和避免工作反复,少走弯路,推动农村“普九”化债工作顺利进行,经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领导同意,工作小组办公室在总结试点省份化债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写了《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化解政策问答手册》(以下简称《问答手册》),并免费赠送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使用。请各地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问答手册》,切实做好当地农村“普九”化债工作,并在化债工作中结合本地实际,勇于改革创新,及时总结经验,解剖典型案例,上报工作小组办公室。

  《问答手册》的赠送标准如下:一是以省为单位按照每个县(市、区)8册、每个地级市5册、省级留用10册的标准赠送。二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80册。由兵团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辖区各单位合理分配。三是农业部70册。每个垦区20册,三个垦区共60册,农业部农垦局自用10册。四是国家林业局20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10册,国家林业局计资司自用10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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