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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关于做好2008年“十一”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关于做好2008年“十一”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假日办[200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2008年“十一”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各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 “十一”假日旅游工作的重要意义
  今年“十一”假期正值北京奥运会结束和汶川大地震灾后旅游市场恢复的重要时期。做好“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对于推动灾后旅游市场恢复、刺激国内居民消费、促进旅游业发展具有特殊意义。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早谋划、早部署,按照“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要求,充分利用奥运之后的市场效应,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确保假日旅游市场繁荣有序,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一个欢乐祥和的长假。
  二、认真组织“十一”假日旅游产品供给
  要认真分析预测“十一”假日旅游市场的需求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好假日旅游产品的供给。各地可以“共庆祖国生日、共贺奥运成功、共享假日欢乐”为主线,组织推出一批人民群众参与性强的旅游节庆活动,营造和谐快乐的假日氛围。北京等承担奥运赛事的城市,要充分利用奥运场馆设施,通过举办各种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奥运旅游产品和线路,带动假日旅游市场。各地要大力开发针对不同消费群体的休闲度假旅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健身康体旅游等产品,倡导健康有益的假日休闲生活;积极引导自驾游、探险游、自助游等个性化旅游活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满足广大游客多样化出游需求。
  三、切实加强“十一”假日旅游安全工作
  要进一步强化旅游安全意识,加强部门协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监管,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假日旅游市场安全有序。一是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对游客密集场所、交通集散地、旅游住宿设施、旅游景区、旅游餐饮场所、大型游览游乐设施、旅游节庆活动等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增强安全保障能力。二是加强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重点做好旅游车辆和旅游道路等旅游交通、游览环节的动态检查和及时维护,增强重点路段和道口的警示标识及警力部署,严厉查处违章违规运营行为,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三是加强安全教育引导。要加强一线服务人员和旅行社领队、导游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增强对突发事件的认知和处置能力。要加强旅游团队的安全保障工作,提高安全防控等级,确保团队旅游安全。四是加强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准备。旅游、公安、交通运输、铁路、卫生、气象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做好监测预警、信息沟通和出行提示,及时对交通拥堵、灾害天气、公共卫生事件等可能影响出行的风险隐患进行提示预警,引导自驾车旅游、出境旅游和探险旅游等安全有序开展。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旅游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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