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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表彰第三批教育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抗震救灾英雄的决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表彰第三批教育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抗震救灾英雄的决定
(人社部发[2008]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教育局:

  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0级特大地震。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特大自然灾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抗震救灾斗争取得了重大阶段性胜利。灾区广大教师以灾情为命令,视时间如生命,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为保护灾区学生生命安全,为抗震救灾作出了重大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可歌可泣的英雄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励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决定,授予四川省汶川县威州中学优秀教师群体等5个集体“教育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荣誉称号;追授四川省安县花荄镇初级中学校教师郑发富等5位同志“教育系统抗震救灾英雄”荣誉称号;授予四川省汶川县映秀中心校校长谭国强等5位同志“教育系统抗震救灾英雄”荣誉称号,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希望被授予荣誉称号的英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当前,抗震救灾形势依然严峻,灾后重建与恢复正常教学工作任务艰巨繁重。全国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英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积极投身抗震救灾、重建校园、恢复教学、提高教育质量的工作中去,坚持一手抓抗震救灾,做好灾区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工作;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克服一切困难,排除一切险阻,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全面胜利贡献力量。

  附件:
  1、教育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名单
  2、教育系统抗震救灾英雄名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二○○八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1:

教育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名单
(5个)

  四川省汶川县威州中学优秀教师群体

  四川省平武县平通镇初级中学校优秀教师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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