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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关于“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申报和评审有关事项的说明

“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关于“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申报和评审有关事项的说明


  “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两个专项)均已启动实施,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两个专项的“十一五”计划第一批课题申报指南均已在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上发布。为鼓励各部门、各行业积极组织申报,经研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相关部门对两个专项申报书的推荐意见均有效。可将推荐意见填写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中“十、审核意见”页面的最后一栏,并加盖公章,同时注明配套经费数量及其他保障条件;也可下载本说明的附件,替换原申报书的“十、审核意见”页面,并将推荐意见填写在最后一栏。

  二、“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第一批课题的二审工作将于2008年9月6日开始;“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第一批课题的二审工作将于2008年9月15日开始。为确保两个专项二审工作顺利开展,请各课题申报人务必留出从二审开始计至少3天的时间,以备可能进入二审答辩,并做好答辩的相关准备工作(包括多媒体文件)。进入二审的课题名单及答辩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特此说明。

  附件:两个专项“十一五”计划第一批课题申报指南“十、审核意见”页面

“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
两个专项“十一五”计划第一批课题申报指南“十、审核意见”页面

  十、审核意见
 

项目(课题)责任单位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二〇  年  月  日

地方(或行业)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在承诺提供配套支持的情况下签署意见)

        

              单位盖章:

 

                        

                        二〇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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