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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同意作为“倡导绿色生活共建生态文明-美术作品展”及宣传活动主办单位的函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同意作为“倡导绿色生活共建生态文明-美术作品展”及宣传活动主办单位的函
(办函宣字〔2008〕156号)


西安美术学院:
  你们关于举办系列林业文化艺术活动的报告及承诺书收悉。经研究,现复函如下:
  一、我局同意与中国美术家协会共同作为“倡导绿色生活、共建生态文明-美术作品展”及宣传活动的主办单位,请商中国美术家协会领导担任组委会主任。
  二、同意由你们承办此活动,请你们按照活动宗旨成立活动执委会,组织好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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