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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暂停2008年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等三项核(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暂停2008年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等三项核(检)查工作的通知
(办资字〔2008〕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林业各直属调查规划设计院:
  2008年1月,我国南方19个省区市遭受了历史上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5月12日,四川、甘肃、陕西等地又发生了特大地震灾害。两次特大自然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也给森林资源带来了极大破坏。当前,万众一心,全力以赴,全面作好抗灾救灾,科学推进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是全国林业工作的首要任务。经研究,我局决定2008年暂停组织开展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林地征占用检查和森林采伐限额检查等三项核(检)查工作,并将森林资源监测的重心转移到为各地开展灾害木清理、补植补造、森林火灾和病虫害等次生灾害防控,以及调查评估、科学编制恢复重建规划提供技术支撑上来。
  各地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灾后恢复重建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思想,进一步加强管理,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着眼长远、稳步推进,全面推动灾后恢复重建顺利有效开展。继续强化营造林基础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森林植被恢复技术,优质完成补植补造、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各项任务,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切实巩固营造林建设成果。为考核和评价各地营造林工作情况,我局将在2009年的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中,补查2008年的部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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