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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关于发布《移动多媒体广播复用实施指南》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通知
广电总局关于发布《移动多媒体广播复用实施指南》
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通知
(2008年8月1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总局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制订计划,总局组织审查了以下一项行业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予以发布。
推荐性行业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GY/Z 234-2008《移动多媒体广播复用实施指南》
该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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