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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缴纳2008年度核安全技术审评费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缴纳2008年度核安全技术审评费的通知
(国核安函〔2008〕66号)


秦山核电有限公司,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公司,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岭东核电有限公司,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阳江核电有限公司,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广东台山核电有限公司,宜宾燃料元件厂,中核北方核燃料公司: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继续收取核安全技术审评费的复函》(财综〔2003〕8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重新核定核安全技术审评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52号)精神,请你单位于2008年10月10日前将2008年度核安全技术审评费汇至我部汇缴专户(缴纳款金额见附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汇缴专户

  开户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账号:75010188000021101

  开户行:光大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联系人:沈钢

  电话:(010)66556346

  附件:2008年核安全技术审评费用表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
  2008年核安全技术审评费用表

 

营 运 单 位

设  施  名  称

机 组

状态

额定电功率(MWe)

2008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秦山核电有限公司

秦山核电厂

单机组

运行

300

100

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

秦山第二核电厂

双机组

运行

2X650

300

秦山核电二期扩建工程

双机组

建造

 

120

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

秦山第三核电厂

双机组

运行

2X700

300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公司

大亚湾核电厂

双机组

运行

2X984

400

岭澳核电厂

双机组

运行

2X990

400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田湾核电厂

双机组

运行

2X1060

400

岭东核电有限公司

岭澳核电厂3、4号机组

双机组

建造

 

120

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

红沿河核电厂1、2号机组

双机组

建造

 

120

阳江核电有限公司

阳江核电厂3、4、5、6号机组

4机组

选址

 

40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福清核电厂1、2号机组

双机组

选址

 

40

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

宁德核电厂1、2号机组

双机组

建造

 

120

广东台山核电有限公司

台山核电厂1、2号机组

双机组

选址

 

40

宜宾燃料元件厂

 

元件厂

运行

 

10

中核北方核燃料公司

 

元件厂

运行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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