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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8年下一代互联网业务试商用及设备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8年下一代互联网业务试商用及设备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发改办高技[2008]1811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积极、稳妥推动我国下一代互联网业务应用和产业发展,按照中国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工程(CNGI)总体安排,2008年我委将组织实施下一代互联网业务试商用及设备产业化专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目标
  (一)充分利用并优化CNGI骨干网、驻地网基础设施,继续推动下一代互联网在科研、运营以及重要行业的应用,服务于科研开发及经济和社会发展,并促进人才培养;
  (二)在过去几年已开展工作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关键设备规模生产能力,基本形成包括核心网设备、接入设备、终端设备、测试仪器在内的完整产业链,推动下一代互联网标准化进程,增强我国在下一代互联网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三)探索合理运营模式,大力促进IPv6业务试商用,在2010年底前发展50万以上IPv6试商用用户,积极推进下一代互联网由试验向商用的转型,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我国信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支持重点和要求
  (一)新型技术及业务的应用和试商用
  1、基于下一代互联网的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及应用示范
  要求:(1)基于IPv6并兼容IPv4;(2)在已有CNGI试验网基础上,主要针对安全、可控、可管的高性能超级计算环境、大容量数据资源中心、大信息量文献情报资源平台、网络科普和教育资源平台、大科学工程和台站等应用需求,建设新型网络环境;(3)开展高性能计算、科学数据管理技术、文献情报、高速虚拟实验室、大科学工程科研支撑等实际应用示范。
  2、下一代互联网在重要行业领域的应用示范
  要求:(1)基于IPv6并兼容IPv4,项目应具有较好的技术和应用基础;(2)以已建设的CNGI骨干网、驻地网为依托,面向智能交通、地震监测、环境监测、安全监控、汽车网络、农林水利等具有重要示范意义的行业领域,或结合上海2010年世博会、深圳2011年世界大运会等大型活动的需求,以产学研用结合方式构建具有一定规模的下一代互联网应用平台;(3)优先考虑曾获得我委下一代互联网专项支持且已完成验收项目的后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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