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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同意将湖北省荆门市作为国家现代林业建设示范市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同意将湖北省
荆门市作为国家现代林业建设示范市的通知
(林造发〔2008〕162号)


湖北省林业局:
  《湖北省林业局关于将荆门市作为全国现代林业示范市的请示》(鄂林办〔2007〕201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荆门市位于鄂中腹地,地处大洪山山脉、荆山山脉向汉江平原过渡地带,境内低山、丘陵、平原兼而有之,是我国中部地区重要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多年来,荆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工作,从当地实际出发,提出了“建设森林资源大市和林业产业强市”的奋斗目标。通过实施长江防护林、退耕还林、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大力保护低山丘陵生态环境,加快发展平原林业产业,积极推进花卉苗木、森林旅游和野生动物繁殖等特色产业,在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开发利用和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在率先推进现代林业建设方面具备了较好的基础,而且地理区位、林业发展等方面在中部地区具有一定的典型代表性。
  荆门市积极开展现代林业建设,成立了由市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县(区、市)政府主要领导组成的示范市建设领导小组,编制的《湖北荆门国家现代林业示范市建设总体规划(2007-2015)》(以下简称“总体规划”)通过了国家级专家评审和省林业局审批,《总体规划》指导思想清晰、主导目标明确、建设布局合理、保障措施有力。为加快荆门市现代林业的生态体系、产业体系和文化体系建设,为中部地区乃至全国现代林业建设探索路子和提供示范,我局同意将湖北省荆门市作为国家现代林业建设示范市,将结合现有工程建设统筹予以支持。
  你局要高度重视荆门市国家现代林业建设示范市的有关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促请该市以技术、工业装备和管理手段为支撑,以市场机制为运行基础,以改革为动力,在现代林业建设中开拓进取,取得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对林业的多样化需求。在示范市建设中,要转变林业发展方式,不断推进林业可持续经营;要改造传统林业,充分发挥林业的多种功能和多重效益;要深化林业改革,逐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林业发展新特点的新型林业生产关系;要将建设现代林业作为贯穿本区域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要任务,积极探索建立现代林业建设体系。要确定对口处室和专人负责荆门市现代林业建设示范市的具体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在技术指导和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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