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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植保机械化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植保机械化的通知
(农机发〔200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局,黑龙江农垦总局农机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农业机械化的加快推进,我国植保机械化也取得了长足发展,机动植保机械保有量大幅增长,植保机械的性能不断改善,机动植保机械化作业面积不断扩大,高效植保机械化技术得到推广应用,为促进农业抗灾夺丰收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目前我国高效机动植保机械装备数量不足,机械化植保作业水平不高,在用植保机械中手动机械依然占很大比例,“跑、冒、滴、漏”现象普遍,影响了农药利用率和防治效果,易造成环境污染、人身药害事故和农药残留超标等安全隐患,与发展现代农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的要求不相适应。为深入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按照“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理念,充分发挥农机化在病虫草害防治方面的作用,加快推进植保机械化,提高植物病虫草害防治能力,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农机农艺结合,加快植保装备和技术的研究开发

  坚持农机农艺相结合、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基础研究与应用开发相结合,与植保部门紧密配合,加强合作,将植保机械的研制开发、施药技术的研究和各类药剂应用作为有机整体统筹考虑,着力增强植保装备和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提高我国植保机械化科技发展水平。要积极组织科研单位、高等学校和生产企业合力推进高效植保装备和技术的研究开发。要以有效提高农药利用率,减少农产品农药残留,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针对区域和作物特点,开发高效植保机械装备,进一步提高植保机械的科技含量,努力提高植保机械科技水平。

  二、加强示范和培训力度,大力推进植保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

  各级农机部门要根据生产实际,向农民推荐质量好、性能优、适合当地应用的植保机械产品。要加大示范力度,积极推广高效、安全、精少量施药新机具,有条件的地区和优势农产品产区,重点推广对靶喷雾技术、防漂喷雾技术及智能化施药装备与技术。鼓励种粮大户与农民专业服务组织率先使用先进适用的植保机械,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头作用,促进高效植保机械的推广。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快制定完善植保机械使用技术规范,并对高效植保机械的实用技术、保养方法、维修技术等重要内容加强培训。有条件的地方要发挥农用航空在农作物病虫草害防治以及农区、草原蝗虫防治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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