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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下达2008年第二批一般贸易焦炭出口配额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下达2008年第二批一般贸易焦炭出口配额的通知
(商贸函[2008]6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条例》的有关规定,现下达2008年第二批一般贸易焦炭出口配额,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第二批焦炭出口配额下达给符合2008年焦炭出口配额申领条件的企业。配额安排主要依据各企业2005年-2007年出口实绩。为体现向生产企业倾斜的原则,规范出口秩序,配额安排适当参考生产企业2006年度出口供货量。

  二、请各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通知本地企业,同时密切跟踪企业出口情况,相关问题及时报商务部(外贸司)。

  附件:2008年第二批一般贸易焦炭出口配额安排表

商务部
二OO八年七月十四日

  附 件
  2008年第二批一般贸易焦炭出口配额安排表

序号公司名称 配额数量(万吨)
 合计     239
1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22
2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16
3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17
4中煤焦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1
5山西明迈特实业贸易有限公司      8
6山西大典商贸有限公司      7
7山西中巴贸易有限公司      6
8山西大晋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
9山西省天利实业有限公司      6
10山西中瑞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4
11山西远翔煤焦有限公司      4
12山西省晋康进出口有限公司      4
13中国北方工业公司      4
14中信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3
15北京中亚富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
16山西安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
17北京五矿利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
18宝钢资源有限公司      6
19山西中吕焦化有限公司      6
20孝义市金晖煤焦有限公司      7
21孝义市金岩电力煤化工有限公司      11
22山西鑫升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7
23山西通洲贸易有限公司      11
24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3
25青岛焦化制气有限责任公司      5
26 山西三联正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3
27 山西焦炭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1
28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7
29孝义市金达煤焦有限公司      4
30山西太兴集团有限公司      5
31山西茂胜煤化集团有限公司      6
32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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