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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7年记账式(十一期)国债2008年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7年记账式(十一期)国债2008年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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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记账式(十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08年7月16日支付2008年利息。为做好本期国债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711”,证券简称为“国债0711”),是2007年7月发行的3年期国债,票面利率为3.53%,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国债本次可获利息3.53元。

  二、本所从7月11日起至7月16日停办本期国债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国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为7月15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国债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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