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适用。
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1987年7月31日 1989年4月4日全
如何适用土地管理 法(经)复字[198 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
法第十三条和森林 7]28号 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
法第十四条的批复 国行政诉讼法》,上述
批复与之抵触,不再适
用。
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1987年9月11日 1989年4月4日全
铁路运输法院是否 法(研)复[1987 国人民代表大会已经通
受理治安行政案件 ]34号 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
的批复 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上述批复与之抵触,不
再适用。
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1988年1月13日 1989年4月4日全
《人民法院审理治 法(研)复[1988 国人民代表大会已经通
安行政案件具体应 ]9号 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
用法律的若干问题 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的暂行规定》是否 上述批复与之抵触,不
适用于审理其他行 再适用。
政案件的批复
9 海事 最高人民法院在扣 1981年10月24 已被1994年7月6
船规定出台前关于 日(81)法(交)字 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
扣船程序的批复 第3号 《关于海事法院诉讼前
扣押船舶的规定》代替
。
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已被1994年7月6
诉讼前扣押船舶的 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
具体规定(198 《关于海事法院诉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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