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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务院法制局《关于1993年农民负担检查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10号文件明令取消37项集资、基金、收费项目和43项达标升级活动,暂停了2项,并要求纠正10种错误做法,但有的部门和地方并没有认真执行。
  1.有的部门依然我行我素。检查中发现,有的部门在中央公布涉及农民负担项目清理审核结果后,仍然自行下发文件或打电话,要求地方继续执行中央已取消或暂停的项目。这种做法使地方在执行政策时无所适从。
  2.有的地方仍在执行明令取消的项目。有些农民负担项目,例如: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收费、土地登记费、治安联防费、村镇建设规划管理费、农机管理费、水利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摊派报刊等,中央已明令取消,但在检查中发现各省(自治区)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继续收取的现象。有的地方将中央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改头换面,继续执行;有的地方未经批准,继续开展路桥、教育、卫生、改水等集资活动。
  3.有的地方继续开展加重农民负担的达标升级活动。中央取消43项达标升级活动后,有的地方还在推行乡镇派出所建设达标、司法所建设达标、乡村文化站建设达标、乡村广播站建设达标、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达标、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化达标、精神文明建设达标、工商所规范化建设达标等;有的地方还在搞“天山杯”、“青松杯”、“铁牛杯”等达标活动。这些活动都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农民怨声载道。
  4.一些地方乱收费依然盛行。一是向学生乱收费。有的地方借学校收学杂费之机搞集资摊派;或以勤工俭学为名向学生家长索要款、物。有的部门还向学校和学生摊派书籍、报刊和临时追加的社会收费项目。结果是加重了中小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导致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一些孩子因交不起高额费用而失学、辍学。二是对农民建房乱收费。有的地方农民在原宅基地上翻建住房,乡(镇)国土办不仅收取加固房基费,还要收改建费、“空间规划费”。有的地方农民盖新房要交7道费。三是结婚登记乱收费。问卷中,66%的农民反映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要交100元以上。有的地方农民到婚龄不给登记办证,等其举办婚礼时再罚款;有的地方搭车收费,强行摸奖、抽签、买书、买纪念品,甚至在农民办理结婚登记时,强行收取养老保险费。四是邮电部门乱收费。一些地方邮电部门在农村收取“邮递延伸费”,农民反映强烈。个别地方还规定,寄信和汇款还要额外交费,甚至取汇款时邮局还要扣汇款金额的1%,基层干部和农民对此十分反感。五是强制保险。一些地方在推行中小学生人身安全保险、母子双全保险、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房屋保险、建房施工安全保险等项保险业务时,不遵循自愿原则。有的地区教委和保险公司联合下发文件,明确规定组织师生平安保险的具体奖励措施,使学校在学生入学时将保险费和学杂费统一收取,强制学生保险,学校、教育主管部门、保险公司三方获利。由于采取少赔多得的保险奖励办法,学生保了险也得不到及时理赔的现象时有发生。还有的县在农民缴纳村提留及看病挂号时强行收取母子双全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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