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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合作(1999-2012)


  (五)海关合作

  2007年,中日韩三方海关领导人会议机制正式建立,为三方海关加强在地区性事务方面的协调与合作提供了重要平台。目前,三国海关共召开了四次领导人会议。2011年11月第四次会议通过了经修订的《中日韩海关合作行动计划》,对三方海关合作方向进行了规划。目前,三国海关领导人会议机制下设4个工作组,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海关执法与情报工作组、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工作组和海关手续工作组。三国海关在上述四大领域及人力资源开发方面开展了密切合作,取得良好成效。

  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三方制订了《中日韩三国海关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即《零假冒计划》),在加强综合信息和个案信息交换、立法和执法实践交流、提高公众意识、与权利人合作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在执法合作领域,三方达成了《执法合作和情报交流的行动计划》,并切实围绕行动计划确定的内容,在打击商业瞒骗、毒品走私等方面加强情报信息的传递和使用,开展案件协查,共同打击了跨国走私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三方将继续进行磋商,共同提高情报信息交换的效率和质量。在AEO互认领域,三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AEO互认合作,中韩海关签署了《AEO互认行动计划》,预计将在2013年形成中韩AEO互认安排。中日海关也制定了AEO互认路线图,并正在开展双方AEO制度对比。在改进海关手续领域,三方制定了《海关手续改进工作计划》,确定了海关手续工作组的工作重点与目标。在人力资源开发领域,中韩、中日海关分别签署了《关于人力资源开发的合作备忘录》,为进一步深化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方海关通过海关领导人会议机制,就地区贸易安全与便利、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合作、人力资源开发等议题深入交换意见,有效促进了本国乃至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并对世界其他区域海关间的合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六)知识产权

  2001年9月,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日、韩特许厅在日本东京举行了第一次三局局长会谈,确立了“中日韩三国知识产权局局长政策对话会议”机制。2007年,第七次三局局长会议首次审议通过“三局合作路线图”,确定了三局未来合作的中期目标和远期目标。2011年,第十一次三局局长会议更新了合作路线图,并签署了《中日韩三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合作的共同声明》,标志着三国知识产权合作进入新阶段。

  自建立知识产权局长会议机制以来,三国知识产权局在自动化建设、专利审查对比研究、人才培训、制度建设等方面开展了有效务实的合作,有力地推动了各自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发展。同时,该机制还积极探讨与东盟开展合作,并就其他国际知识产权热点、焦点问题交换意见,为亚洲区域乃至国际知识产权合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七)标准计量

  东北亚标准合作会议是中日韩在标准化领域的三边合作机制。该会议最初由韩国标准协会提出,自2002年以来每年由中日韩三国轮流主办,到2011年已举办十届会议。三方还分别于2003年和2008年开始同期召开中日、中韩和日韩双边会议。成立之初,由民间主办、政府支持,三国通过该平台完善了标准化领域合作的运行机制。目前,中日韩标准化合作已实现了从最初的民间交流到政府主导、民间参与的转变,提升了三国实质性参与国际和地区标准化活动的能力和水平。

  为落实2010年5月中日韩三国领导人在韩国发表的《中日韩标准化合作联合声明》,2010年12月,三国标准化管理机构在日本签署了《中日韩构建标准合作框架谅解备忘录》,一致同意成立中日韩标准化合作常务委员会,以进一步加强三国标准化合作的规划与协调。第十一届东北亚标准合作会议暨2012年中日韩标准化合作常委会会议于2012年4月在中国成都举行。

  自2003年起,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中日计量合作备忘录、中韩计量领域合作议定书的基础上,加强了中日韩计量领域三方合作与交流。每年在韩国、日本和中国召开计量研讨会。

  由中国、韩国、日本三国国家计量院联合发起“亚洲标准物质联合研发计划”(ACRM)旨在通过强强联合及技术资源互补,联合研究和开发确保化学测量可靠性和溯源性的有证标准物质,为区域经济和科技发展提供技术支撑。2005年8月,三方共同签署了《亚洲有证标准物质协作谅解备忘录》。2010年10月,又重新签署该谅解备忘录。2005年5月,中日韩三方共同完成了《中日韩计量学名词术语》的出版工作。

四、可持续发展领域

  (一)循环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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