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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商标评审委员会共受理各类商标评审申请6214件,比2000年增加698件,增长12.65%。其中,驳回复审4189件,异议复审1077件,争议裁定申请220件,撤销注册商标复审43件,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申请637件,转让、变更注册不当商标申请14件,再评审34件。驳回各类申请104件,准予申请人撤案35件。

  全国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41,163件,其中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22,813件,商标一般违法案件18,350件,收缴和消除商标违法标识2.5亿件(套),收缴直接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和其他作案工具14,004件,销毁侵权物品2227.74吨,罚款总额达2.1亿元,责令侵权人赔偿被侵权人经济损失334.34万元,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86件共88人。依法查处了老人头鞋、“BIC”笔、“高露洁”牙膏、鳄鱼服装、“丰田”汽配、“朝阳”轮胎等重大商标侵权案件,切实保护了商标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改善我国的市场经济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作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2001年,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统一部署,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把整治商标印制行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堵源截流,集中力量,严厉打击非法印制和买卖商标标识的行为,有力地净化了商标印制市场,有效地从源头上制止了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发生。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采取有力措施,把未取得《印制商标单位证书》擅自从事商标印制业务的行为、未经批准擅自印制烟草制品商标或人用药品商标的行为和印制侵权假冒商标标识的行为作为检查或整治的重点,对辖区内的印制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或专项整治,查处了一大批非法印制和买卖商标标识以及印制侵权假冒商标标识的违法行为。对非法印制商标标识行为频繁的浙江苍南县、广东中山市等重点地区,商标局直接组织、督导有关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重点清理,查处了一大批重大商标印制违法案件,使苍南、中山等地的商标印制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仅苍南县工商局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26127人次,检查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58582户,查处非法印制商标案件894起,捣毁非法印制商标窝点307个,查扣各类侵权假冒商标标识或包装物2069万只(套)、印刷机器392台,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0起32人。在对商标印制行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的过程中,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本着查处与教育、规范与扶持相结合的方针,在严厉查处各类非法印制商标行为的同时,指导印制企业建立健全商标管理制度和商标印制业务台帐,加强对商标印制管理人员的商标法律知识培训,增强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提高了商标印制企业的商标法律意识。浙江、吉林、陕西等地结合商标监管模式的改革,强化工商所对印制企业的日常监管,将商标印制企业档案纳入基层工商所“经济户口”管理之中,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四、版权保护制度更加完善

  2001年,全国各级版权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案件数量以及结案数量均比去年有所提高,共受理案件4416件,结案4306件,结案率为97.5%。其中处罚3607起,调解633起,移送司法机关66起。受理案件并结案数量较多的五个地区为广西、湖南、江苏、辽宁、四川。

  全国各地方版权行政管理机关共收缴各类盗版品6,175万余件,其中查缴的盗版图书1,223万余册,盗版音像制品3,692万余盘,盗版电子出版物582万余盘,盗版软件412万余张,其他各类盗版品264万余件,收缴盗版品数量较多的五个地区为广东、河南、北京、福建、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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