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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在2006年反盗版百日行动的基础上,文化部与中宣部、全国扫黄办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反盗版天天行动,部署各地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将反盗版行动进一步经常化、日常化。

  针对经营侵权盗版音像制品的无证经营门店和游商地摊日益泛滥的问题,文化部与全国扫黄办、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联合行动,集中治理销售盗版及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和无证经营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秩序,文化部下发《关于集中开展文化市场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并且以解决当前文化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护知识产权为主要目标,于7月至9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文化市场执法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12月3日,文化部下发《关于近期音像市场执法工作重点的通知》,要求各地文化行政执法部门以打源头、破网络、抓大案为主要目标,实施精确打击,集中破获一批违法音像制品生产线、包装厂、加工点、货运站和地下仓库,坚决打击侵权盗版网络。
  据统计,2007年全国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491万多人次,检查音像经营单位85万家次,收缴违法音像制品约1.1亿张,查处侵犯知识产权案2万余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99件,移送涉案人员646人。

  全国各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与当地公安机关联合,成功查处一批制贩盗版音像制品的重大案件。其中,上海、北京、江西、安徽等地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破获数起重大制贩违法音像制品案件,在每起案件中均收缴违法音像制品数十万件。河南省郑州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一举捣毁3处违法音像制品窝点,收缴违法音像制品14万余张。10月下旬和11月上旬,广东省有关执法机构连续查获5个违法音像制品地下仓库,现场查缴各类违法音像制品62万多张。一系列音像市场重大案件的相继破获,有力地打击了违法音像制品经营行为,整顿了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积极探索新兴文化领域的执法模式,切实加强对网络文化等经营活动的监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8月初,文化部部署组织查处了10个违法经营音乐作品的网站。其中,贵州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成功查处“中国音乐在线”违法经营案,江西省萍乡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立案查处“微雅音乐网”等违法经营案件。

  为使全国违法音像制品销毁活动更加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文化部与全国整规办联合发文,确定每年4月26日为“全国违法音像制品统一销毁日”。2007年4月26日当天,全国各地共计集中公开销毁2,535万余张(盘)各类违法音像制品。

  七、打击侵权措施得力,公安机关威力彰显

  2007年,全国公安机关以“反盗版天天行动”、“打击非法出版专项行动”、“打击网上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山鹰行动”等系列专项行动为重点,不断加大对侵犯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等各类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统计,2007年全国公安机关围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共立案2,283起,破案2,00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67人,涉案总价值14.9亿元;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侵犯著作权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0,870余起,共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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