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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军控、裁军与防扩散努力
  区域裁军和建立信任措施   中国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区域裁军和建立信任措施合作,与有关邻国达成了一系列协定和共识,为改善地区安全环境、促进共同发展作出了贡献。这些协定反映了中国倡导的新安全观,体现了一些对亚太安全对话与合作具有普遍意义的原则和精神,包括:相互同等安全;以对话合作谋求安全;平等协商、互利合作;不针对第三国;不威胁或损害他国的安全与稳定;坚持防御性国防政策;军事领域友好交往等。
  1994年7月,中国与俄罗斯签署《关于预防危险军事活动的协定》。1996年4月,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签署《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协定》。1997年4月,中国与上述国家签署了《关于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的协定》。上述协定开启了“上海五国”的合作进程,为上海合作组织的成立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四年多来,已建立起较完善的机构体系和法律基础,顺利启动安全、经济等领域的合作,正发展成为促进地区安全、稳定和发展的重要机制。
  1993年9月,中国与印度签署了《关于在中印边境实际控制线地区保持和平与安宁的协定》。1996年11月,两国签署了《关于在中印边境实际控制线地区军事领域建立信任措施的协定》。2005年4月,中印两国签署《关于在中印边境实际控制线地区军事领域建立信任措施的实施办法的议定书》,就1996年建立信任措施协定有关条款的具体实施办法达成协议。上述协定的签署和落实,为维护中、印边境的和平安宁,促进两国友好关系发展,推动边界问题的和平解决发挥了重要积极作用。
  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显示了各方维护南海稳定、开展南海合作的共同意愿。各方承诺以和平方式解决领土和管辖权争议;不采取使争议复杂化、扩大化的行动;通过国防官员对话、自愿通报联合军事演习等促进相互信任;积极开展海洋环保、海洋科研、航行和交通安全、搜救、打击跨国犯罪等领域合作。2004年12月,中国与东盟举行了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后续行动高官会,会议就启动南海合作达成了重要共识,并决定成立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后续行动联合工作组。2005年8月,联合工作组在菲律宾举行了首次会议。
  中国高度重视东盟地区论坛的作用,支持其开展建立信任措施,每年主动提交《年度安全展望报告》。自1997年起,中国共承办了两次东盟地区论坛建立信任措施会间会,以及中国安全政策培训班、军事后勤保障研讨会、加强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研讨会等八个建立信任措施项目。中国支持东盟地区论坛逐步扩大国防官员参与,于2003年论坛第十届外长会议上提出召开安全政策会议的倡议,并于2004年11月在北京召开了首次“东盟地区论坛安全政策会议”。

五、积极参加国际防扩散努力



  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扩散是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任务。中国坚决反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扩散,积极参与国际防扩散进程。中国已参加了防扩散领域的所有国际条约和相关国际组织,并与其他国家和有关多国出口控制机制积极开展交流与合作。中国积极参与国际社会解决有关防扩散问题的外交努力,推动通过对话与合作,以和平方式解决相关问题。
  履行防扩散国际义务
  自1992年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以来,中国忠实履行条约各项义务,致力于维护和加强条约的普遍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努力促进条约防止核武器扩散、推进核裁军进程、促进和平利用核能三大目标。
  1984年,中国加入国际原子能机构。1988年,中国与该机构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关于在中国实施保障的协定》,自愿将部分民用核设施置于机构的保障监督之下。1998年,中国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签署了保障监督协定的附加议定书。2002年初,中国正式完成该议定书生效的国内法律程序,成为第一个完成该程序的核武器国家。
  1991年11月,中国政府宣布,在连续的基础上向国际原子能机构通报中国向无核武器国家出口或从无核武器国家进口大于1有效公斤核材料的情况。1993年7月,中国正式承诺,在自愿基础上向国际原子能机构通报所有核材料的进出口、核设备及相关非核材料的出口情况。1996年5月,中国承诺不向无核武器国家未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监督的核设施提供帮助,包括不对其进行核出口,不与其进行人员与技术的交流与合作。目前,中国已将进口国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全面保障监督作为核出口条件。
  中国高度重视《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在防止化学武器扩散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中国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制定了配套的管制清单,形成了一整套对公约附表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及进出口活动的有效管理机制。中国与其他缔约国在附表化学品进出口领域保持沟通,及时核实澄清进出口数据,严格执行公约关于向非缔约国转让附表化学品的规定。
  中国严格履行《禁止生物武器公约》义务,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对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实行严格管制。
  发展与多国出口控制机制的关系
  中国重视多国出口控制机制在防扩散领域发挥的重要作用,积极与这些机制开展对话与交流,学习和借鉴其有益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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