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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扩大,各项保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持续大幅增加。2004年,中央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资金达1465亿元,比上年增长18.1%。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和部分地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得到提高。2004年,全国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3031亿元,中央财政补贴522亿元,基本养老金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做到了当期无拖欠。2004年底,城镇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64亿人、1.06亿人、1.24亿人和6845万人,分别比上年底增加847万人、211万人、1502万人和2270万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500万人。2004年,全国共有419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52万人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约220万农民领取养老金,2201万城镇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
国家大力发展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全面促进公民的教育和文化生活权利保障。2004年,中央财政用于这些方面的支出987亿元,投入国债资金147亿元。2004年,由中央财政安排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各类专项资金100多亿元,比2003年的58亿元增长70%以上。中央财政安排西部地区教育及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两基”攻坚、公共卫生的建设资金达68亿元,比上年增加27亿元,扫除文盲205.58万人,西部地区2364所农村寄宿制学校开工建设;中西部8130所农村中小学危房得到改造,中西部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2400万贫困家庭学生获得免费教科书。目前,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7万余所,在校生1700多万人,培训机构1万多个。2003年,全国财政预算内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拨款达到1094亿元,比1999年的533亿元增加了1倍多,占当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总投入的80%。
2004年,全国普通本专科招生447.3万人,比2003年增加65万多人;研究生招生32.6万人,比2003年增加5.7万人。目前,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校人数超过200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19%。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人数达到了548万人,在校1368万人;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专科在校人数达595.7万人,比上年增加100万人。
文化事业继续发展,人民的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04年11月,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省级分中心达到32个,基层中心近3000个,终端用户超过5万个。2004年底,全国共有艺术表演团体2599个,文化馆2858个,公共图书馆2710个,博物馆1509个;广播电台282座,电视台314座,教育台60个;全国有线电视用户约1.15亿户,30个城市开展有线数字电视业务,用户122万户;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4.1%,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5.3%;全年生产故事影片212部,科教、纪录、美术片44部;出版全国性和省级报纸257.7亿份,各类期刊26.9亿册,图书64.4亿册(张),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利。
国家采取措施,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增收致富能力,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2004年,国家安排星火计划项目1692项,其中农产品加工项目占33.1%,农村优势资源开发和特色产业项目占13.89%,高效种植和养殖业项目占24.7%;培训乡镇企业各类人才310余万人,支持236个乡镇企业建立了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培育了1500余个国家级各类农村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迄今,共实施星火计划示范项目14.34万项,覆盖了全国近90%的县市。近年来,国家投资103亿元专项解决6000多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其中,2004年国家安排国债投资18亿元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可以解决农村958万人饮水困难和饮水不安全问题;出台《2005-2006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急规划》,2120万农村群众饮水不安全问题有望得到解决。安排国债投资20亿元用于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可使207万户农民用上农村沼气;继续实施西藏牧区草原建设和游牧民定居工程,截至2004年,已累计安排1.8亿元,至2006年建成后可使8000户、4万牧民定居;安排以工代赈资金64亿元,用于建设基本农田185万亩(15亩等于1公顷),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970万亩,新建和改扩建公路4万公里,防治水土流失面积15.5万平方公里。
国家重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2004年,国家对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情况进行清理检查,清查和偿付拖欠征地补偿款147.7亿元。国家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等方面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继续加大对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力度,要求对进城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不得乱收费,完善对农民进城就业的职业介绍咨询服务,做好对农民工的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对农民进城就业的培训,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和劳动保障检察执法,及时处理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支持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农民工的权益,做好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等。2004年,制定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清理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和进城务工农民的工资,截至2004年底,全国已偿还建筑领域历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33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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