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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的历史与发展

  依法保障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1982年以来,全区共恢复和新建宗教团体88个,其中自治区伊斯兰教协会1个,佛教协会1个;地、州、市伊斯兰教协会13个,佛教协会3个,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1个; 县、市伊斯兰教协会65个,佛教协会2个,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2个。各宗教团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主地开展教务活动。在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宗教学校的设置,以及开展国际间宗教交流活动等方面,各宗教团体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保证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新疆成立了伊斯兰教经学院,专门培养伊斯兰教高级教职人员。各地、州、市伊斯兰教团体根据实际需要,开设了伊斯兰教经文班,培养宗教教职人员。为提高宗教人士学识水平,培养高素质宗教人士队伍,建立了自治区、地、县三级培训体系,政府财政拨款,对在职的宗教教职人员进行轮训,组织宗教人士参观考察,开阔眼界,增长见识。
  保证宗教人士获得经文等宗教读物。在新疆翻译、出版和发行了维吾尔、哈萨克、汉等多种文字和版本的《古兰经》、《卧尔兹选编》、《新编卧尔兹演讲集》等一批伊斯兰教经典和宗教书刊,以及佛教、基督教等其他宗教的经典。发行了《中国穆斯林》杂志维吾尔文版和汉文版。为方便信教群众,各地还批准设立了专营宗教书刊的销售点。
  正常的宗教活动得到法律保护。自治区政府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并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信教群众根据各自信仰宗教的教规、礼仪等进行正常的宗教活动,并受到法律的保护。近年来,圆满进行了新活佛转世;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数万穆斯林去麦加朝觐;经学院学生参加国际国内《古兰经》诵经比赛,并获得好成绩。

九、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建立、发展和作用



  1954年组建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承担着国家赋予的屯垦戍边的职责,是在自己所辖的垦区内,依照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自行管理内部的行政、司法事务,在国家实行计划单列的特殊社会组织,受中央政府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称中国新建集团公司。兵团现有14个师(垦区),174个农牧团场,4391个工业、建筑、运输、商业企业,有健全的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金融、保险等社会事业和司法机构,总人口245.36万人,在岗职工93.3万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在特殊历史背景下建立的。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驻新疆人民解放军部队为巩固边防,加快新疆发展,减轻新疆当地政府和各族人民的经济负担,将主要力量投入到生产建设中,开展了大规模的生产建设。到1954年,解放军驻新疆部队经过艰苦创业,共建成农场34个,牧场8个,拥有耕地77.2千公顷,收获的农牧产品解决了驻新疆部队的后勤供给,而且还兴建了一批现代工矿商贸企业,兴办了学校、医院等一批事业单位。
  1954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命令驻新疆人民解放军的大部集体就地转业,脱离国防部队序列,组建生产建设兵团,其使命是劳武结合,屯垦戍边。1956年5月起,兵团受国家农垦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重领导。
  屯垦戍边是中国几千年开发和保卫边疆的历史遗产。据史料记载,中国历朝历代都把屯垦戍边作为开发边疆、巩固边防的一项重要国策。中央政府在新疆地区大规模屯垦戍边始于西汉,以后历代相袭。这对统一国家、巩固边防,促进新疆社会和经济发展都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在新疆组建生产建设兵团,则是这一历史经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艰苦创业中发展壮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立后,以屯垦戍边、造福新疆各族人民为己任,朝着工农商学兵相结合,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工交商建服综合经营的方向发展。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初,兵团按照“不与民争利”的原则,在天山南北的塔克拉玛干、古尔班通古特两大沙漠边缘和自然环境恶劣的边境沿线,兴建水利,开垦荒地,在茫茫戈壁荒漠上建成一个个田陌连片、渠系纵横、林带成网、道路畅通的绿洲生态经济网络。兵团从农副产品加工业起步,发展现代工业,逐步形成以轻工、纺织为主,钢铁、煤炭、建材、电力、化工、机械等门类较多的工业体系。随着兵团国民经济体系的确立,兵团的教育、科技、文化等各项事业也得到长足发展。到1966年底,兵团的各项事业发展到较高的水平。
  1981年12月,中央政府决定恢复曾于1975年被撤消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产建设兵团开始了第二次创业,其建设和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到200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两大沙漠边缘兴修水利、植树造林、防风固沙,建起了数千公里的绿色屏障,形成了1064千公顷新绿洲,建起了石河子、五家渠等一批新兴城镇;国内生产总值占自治区的13.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新疆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兵团的农牧团场、工交建商企业在依法向当地政府纳税的同时,几十年来坚持为新疆各族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支援地方建设,每年抽调大批技术人员到附近的县、乡、村举办种植、农机等各类培训班,推广先进技术;从1964年起,每年筹集资金帮助地方搞规划和建设,为各民族群众送医送药,给予各方面的帮助。为支持新疆工业发展,兵团还把已经建设起来的规模较大的一批工交建商企业无偿移交给地方,为自治区的现代化建设作出了贡献。
  兵团作为新疆稳定、边防巩固的重要力量,坚持劳武结合,与军队、武警、人民群众共同在边境地区建立了“军、警(武警)、兵(兵团)、民”四位一体的联防体系,近五十年来在打击和抵御境内外分裂势力的破坏和渗透活动,保卫祖国边疆的稳定和安全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在屯垦戍边中建立与地方政府的密切关系。兵团自觉接受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遵守政府的各项法规和法令,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努力为新疆各族人民办好事、办实事,积极发展融合型经济,密切了与各族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到边疆同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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