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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环境保护

  在建立健全环境法律体系的过程中,中国把环境执法放在与环境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连续4年开展了全国环境执法检查,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中国十分重视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开辟了人民群众反映环境问题的渠道,加强了新闻媒介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揭露和曝光。
  应该指出的是,中国的环境法制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如某些方面存在着立法空白、有些法律的内容需要补充和修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等。因此,继续加强环境法制建设仍是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
  中国同样重视环境管理体制建设,现在已经建立起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监督,各级政府负责实施,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实施监督管理的体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有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组织起草和审议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草案并提出报告,监督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法律的执行,提出同环境与资源保护问题有关的议案,开展与各国议会之间在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的交往。一些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也相应设立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机构。
  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领导成员组成,是国务院环境保护工作的议事和协调机构。其主要任务是:研究和审议国家环境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指导并协调解决有关的重大环境问题,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推动和促进全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省、市、县人民政府也相应设立了环境保护委员会。
  国家环境保护局是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省、市、县人民政府也相继设立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目前,中国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2500多个,从事环境行政管理、监测、监理、统计、科学研究、宣传教育等的总人数达8.8万人。
  中国各级政府的综合部门、资源管理部门和工业部门也设立了环境保护机构,负责相应的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中国多数大中型企业也设有环境保护机构,负责本企业的污染防治以及推行清洁生产。目前,各部门和企业的各类环境保护人员已达20多万人。

三、工业污染防治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中国政府把工业污染防治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经过20多年的不懈努力,中国工业污染防治取得了较大进展。
  ——实现工业污染防治的战略转变。70年代,中国的工业污染防治主要集中在点源治理上。进入80年代,中国通过调整不合理的工业布局、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结合技术改造,强化环境管理等政策和措施,对工业污染进行综合防治。到90年代,中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转变传统的发展战略,推行清洁生产,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在工业污染防治的指导思想上确立“三个转变”,即:在污染防治基本战略上,从侧重污染的末端治理逐步转变为工业生产全过程控制;在污染物排放控制上,由重浓度控制转变为浓度与总量控制相结合;在污染治理方式上,由重分散的点源治理转变为集中控制与分散治理相结合。
  ——工业污染防治的政策法规体系初步形成。为有效地防治工业污染,中国政府制定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环境管理”三大环境保护政策,以及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结合技术改造防治工业污染政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政策、环保技术政策、环保产业政策等。在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中,也对工业污染防治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级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地方性的工业污染防治政策。
  ——企业环境监督管理得到加强。中国政府通过推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的设施与生产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对控制新污染源起到了显著作用。全国县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分别达到60.8%和87.3%。到1995年底,全国开展排污申报登记的城市有480个,企业7.7万家;发放排污许可证的城市有240个,企业1.4万家,发证1.6万份。1979年以来,全国共征收排污费247亿元。
  ——工业污染防治措施逐步完善。一是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结合技术改造,推行清洁生产,完成了一大批污染治理项目。化工、冶金、轻工、机械、电力、建材等行业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加速技术改造,强制淘汰了一大批污染重、能耗物耗高的设备和产品,使工业生产连年增长,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效益逐年提高。吉林化学工业公司是一个老企业,多年来,他们依靠科技进步,对资源浪费严重、排污量大的生产装置进行技术改造,从根本上解决了多种化学品的污染。二是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区域改建,关闭、搬迁、治理了一批污染严重的企业,使部分地区的污染趋势得到缓解。北京市关闭了污染严重的首钢特钢南厂,消除了市区一大污染源。上海市加强苏州河、黄浦江上游和重点城区的污染防治,使部分城区的污染得到了治理。三是加大了污染限期治理的力度。从1978年起,国家下达的两批367项限期治理项目及地方政府安排的22万项限期治理项目已经基本完成。四是污染防治向区域和流域综合整治发展。从80年代后期起,中国政府分别对本溪市、包头市大气污染,白洋淀、淮河流域水污染等区域和流域进行综合整治。1995年中国政府颁布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正在按计划积极推进。五是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高废气、废水、废渣“三废”处理能力和综合利用率。“八五”期间(1991—1995年),中国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由1990年的5.3吨标准煤下降到1995年的3.94吨标准煤,累计节约和少用3.58亿吨标准煤,年节能率为5.8%。1995年,全国县以上工业企业废水处理率76.8%,燃料燃烧废气消烟除尘率88.2%,生产工艺废气净化处理率68.9%,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43.0%,工业“三废”综合利用产值190亿元。太原钢铁公司退休工人李双良,从1983年起带领20多名老工人用了10年时间将一座巨大的渣山削为平地,解决了太原钢铁公司长期以来危害一方的重污染源,使废钢渣得到了综合利用,仅回收废钢铁就达90万吨,创造价值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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