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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

1995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


                  目录

             前言
             一、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二、公民、政治权利
             三、司法中的人权保障
             四、公民的劳动权和劳动者的权益
             五、公民的受教育权利
             六、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七、少数民族权利的保障
             八、残疾人权益的保障
             九、开展人权研究,普及人权知识
             十、努力促进国际人权的健康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北京

前言



  1991年11月,中国政府发表了《中国的人权状况》,向国际社会阐述了中国在人权问题上的基本立场和实践。四年来,中国的人权事业又取得了新的进展。
  1991年以来的四年,是中国全面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八个五年计划的重要历史时期。中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突飞猛进,原定到2000年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的计划已于1995年提前完成,人民生活显著改善,正在向小康目标前进。当前,中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权状况呈现全面改善的良好态势。实践证明,将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摆在首位,在改革、发展、稳定的条件下全面改进人权状况,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也是举世公认的。
  四年来,中国积极维护《联合国宪章》促进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宗旨与原则,坚决反对一些国家对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在人权方面采取双重标准,或者以自己的模式强加于人,借口“人权问题”干涉他国内政的霸权主义行径。中国在人权问题上的原则立场,得到了世界许多国家的支持,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国际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了自己的努力。
  虽然这几年中国在促进人权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受历史和发展水平的限制,中国的人权状况还存在着一些不如人意的地方。继续维护和促进人权,不断地提高全体人民享受人权的水平,仍然是中国人民和政府的一项长期的任务。

一、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中国是一个拥有12亿人口,人均资源相对贫乏,曾经长期遭受外国侵略、掠夺和压迫的发展中国家。享有生存权和发展权,历史地成为中国人民最迫切的要求。1991年以来,中国政府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基本政策,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
  1991—1994年,中国经济以平均每年递增12.2%的速度发展,远远高于世界经济平均年增长1.9%的速度。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使中国社会总体发展水平全面提高,促进了中国人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明显改善。
  中国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稳定增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收入由1990年的1387元增至1994年的3179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38.3%,平均每年递增8.4%;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收入由686元增至1221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18.2%,平均每年递增4.3%。城乡居民的储蓄存款余额从1990年底的7034亿元增加到1994年底的21519亿元,四年增加2倍多。
  中国城镇居民的消费水平总体上已接近小康。1994年,城镇居民的食品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从1990年的54.2%下降到50.0%。食品构成中,肉、禽、蛋、牛奶的比例大幅度提高。城镇居民购买耐用消费品的数量显著增加,平均每百户居民拥有彩色电视机86台(比1990年增加27台)、黑白电视机30台(比1990年减少22台)、电冰箱62台(比1990年增加20台)。城镇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已达到7.8平方米,61.7%的家庭使用煤气或液化气。1994年人均购买服装比1990年增加1.6倍。
  中国农村的绝大多数居民解决了温饱问题,而且生活消费结构趋于优化。1994年,农村居民的食品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降为58.8%。农村居民购买耐用消费品的数量迅速增加。1994年,平均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拥有电视机75.3台、收录机26台、洗衣机15台。农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0.2平方米。
  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中国人口死亡率由1990年的6.67‰下降为1994年的6.49‰,比西方某些发达国家低2个多千分点。
  虽然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中国的总体经济发展水平与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据世界银行1995年9月17日公布的材料,在世界192个国家和地区的财富排名表中,中国居倒数第31位,估计的人均财富只有6600美元。在中国国内,由于自然条件和历史方面的原因,东部沿海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也不平衡。
  中国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方针,是兼顾效率与公平,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同时鼓励“先富帮后富、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因此,中国政府一直重视帮助中西部地区发展经济、提高生活水平,积极扶助贫困人口尽快摆脱贫困。
  1991年以来,为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中国政府和人民作了不懈努力。到1994年底,又有1500万人摆脱贫困。全国贫困人口由1990年底的8500万人下降到7000万人,贫困人口占全国农村总人口的比重由10.1%下降到8.2%。现在仍然贫困的地区,这几年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也有明显改善。
  为了支持扶贫工作,1991—1994年,中央政府投入贫困地区的专项扶贫资金累计达305.8亿元。国家帮助贫困地区建设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改善生态环境和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据统计,1994年国家重点扶持的592个贫困县,新增基本农田996万亩,新增经济园林1371万亩,解决了718万人的饮水困难,新修公路20285公里,新架输变电线路32596公里,新建小学2166所、卫生院617处。社会各界、各人民团体都以各自的方式积极参与了扶贫工作。
  尽管如此,中国的扶贫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目前还没有解决温饱问题的7000万人,多数居住在中西部的深山区、喀斯特地貌区、荒漠区、高寒山区、黄土高原区,以及地方病高发区。其中有500多万人只能异地脱贫。帮助他们摆脱贫困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今后的扶贫工作更艰巨。为此,1994年3月,中国政府制定了扶贫攻坚计划,决定从1994年起,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力争在本世纪末基本解决这7000万人的温饱问题,使他们的人权状况得到根本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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